为全面贯彻省教育厅《贵州省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选聘办法》(黔教发〔2020〕70号)、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贵州省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选聘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为深化本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,促进教育链与人才链、产业链、创新链的有机衔接,根据《贵州医科大学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选聘细则》(校政发〔2020〕73号)文件要求,我院高度重视,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院公开选聘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方案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选聘原则
1.坚持党管干部、党管人才的原则。
2.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、任人唯贤的原则。
3.坚持按需设岗、按岗招聘、人岗相适、人事相宜的原则。
4.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选聘岗位及聘任数
岗位名称
| 研究方向
| 聘任数量
| 对应领域
|
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硕士研究生导师
| 营养与人群健康,疾病的营养防治
| 1
| 临床营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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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科学类硕士研究生导师
|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研发、食品安全监管及信息化建设、食品加工工艺等
| 1
| 食品领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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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学专业类别硕士研究生导师
| 人体微生态与健康调节
| 1
| 医学领域
|
三、选聘条件
(一)公开选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具备理想信念、道德情操、扎根学识、仁爱之心,热心研究生培养工作。
2.贵州医科大学校外且是贵州省内的的企业家、技术专家、高技能人才和管理型人才。在省内的同行业中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,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。
3.产业导师应具有产业背景,一般从企业、事业单位、行业部门、科研院所、职业院校选聘。
①企业家类
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规模以上企业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、企业高管。
②技术专家类
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,规模以上企业、事业单位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;或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负责人、骨干科研服务机构负责人;或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。
③高技能人才类
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市级以上技术能手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、企业、事业单位首席技师。
④管理人才类
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省管企业相当层级的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。
(二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优先选聘:
1.省级以上知名专业协会/委员会成员、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、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、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、享受贵州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、管理期内省管专家、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。
2.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掌握关键技术,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,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者。
3.在“十二个农业特色产业”、“十大工业产业”、“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”相关领域做出贡献者。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有杰出贡献者。
四、选聘流程及公示
1.在贵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官网发布公开选聘产业导师公告。
2.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者自愿填报《2020年贵州省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申报书》(附件1)和《2020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2),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,将申报书、汇总表与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776175346@qq.com邮箱,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三份(申报书及佐证材料需A4纸双面打印、白色封面胶装)报送至贵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科进行资格审核,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0日前。
3.公共卫生学院组织专家组,严格按照教育厅及学校文件要求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,确定拟聘任人选。
4.确定拟聘任人选后,我院将填写《2020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2),并将聘任人选的申报书(两份)、附件6的纸质版、招聘信息网页截图、专家组审核意见等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2月22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。
5.研究生院汇总后公示拟聘任名单,公示期3日,公示期满后将拟聘任人选的申报书、佐证材料、选聘过程资料及拟聘任名单报省选聘办公室。
6.省选聘办公室审核申报材后,确认聘任名单,并发放“2020年贵州省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聘任证书”。
五、产业导师相关要求
1.参与我院学科与学位点建设、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或修订、教材开发、教学改革等工作,
2、指导或联合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1名,负责学生课题、实践等培养工作。
2.每年为我院举办3次及以上讲座。
3.与我院联合开展项目申报、科学研究、科技开发、成果转化。
4.推动所在单位与我院共建企业导师工作站、研究生科研工作站、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等。
六、管理及考核
1.产业导师实行合同管理,聘期为3年,聘期内实施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。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分别于聘期满两年和聘期结束时进行。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、工作成效等。中期考核分合格、不合格。期满考核分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。
2.中期考核不合格的,由聘任学院对其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整改,整改后一年考核仍不合格者,由学院报请学校批准后,报省选聘办公室审定,予以解聘。
3.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申报条件的,经学院和产业导师同意,可直接续聘,并给予表彰。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三年内不得申报我校产业导师。
4.中期考核、期满考核结果也将按时报送至省教育厅备案。
5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解除聘任合同:
①存在思想政治、意识形态、师德师风问题的;
②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履职的;
③调离贵州工作的或调离原工作单位不能继续履职的;
④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;
⑤有严重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方面事故的;
⑥有其他严重影响我院和所在单位声誉的。
联系人:李老师,叶老师
联系方式:0851-88416176
联系地址: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贵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楼研究生科
附件:
1.《2020年贵州省产业导师(研究生导师类)申报书》
2.《2020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申请汇总表》
公共卫生学院
2020年12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