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体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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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管理体制
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4年12月21日 阅读:

1、实验教学中心实行校、院二级管理

实验教学中心教学、科研、服务等工作均在校、院一级运行,中心人、财、物统筹调配和使用。学校教学委员会和公共卫生学院对实验教学中心运行进行监督检查,指导实验教学中心的发展建设和教学改革,监督、考核实验教学中心的教学质量、教学计划的落实以及教材选用,对重大事件讨论决策。

2、实验教学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

中心主任负责中心全面工作,负责中心行政管理、人员管理、经费管理、教学计划的实施,统筹调配和使用实验教学资源。

3、实验室管理

中心各功能实验室负责人由管理能力强、教学经验丰富、熟悉实验技术、勇于创新的教师担任,在中心主任领导下,负责制定各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计划,包括每学期和每学年的实验项目、仪器设备、家具与低值易耗品等购置计划;负责各实验教学模块的实验教学、课程设置、教学进度安排;负责实验仪器等的使用管理;指导技术人员协助各教研室进行教学实验。